根据《关于印发<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用于本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经费资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教[2015]46号)规定,经专家评审,本市经认定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中,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的实训设施设备资助项目通过验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0年10月9日到10月15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 实训设施设备资助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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